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 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 三年不为乐,乐必 崩。旧穀既没,新 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 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 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 君子居丧, 食旨不甘,闻乐不 乐,故弗为也。 ”宰我出,子曰:“ 予之不仁也!子 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 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