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 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 乎?君子三年不 为礼,礼必 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 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 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 乐,故弗 为也。”宰我出 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 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