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