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 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