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 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