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