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