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 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