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 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 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