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 ,楚有殷中、杜少 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 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 号,攻城邑, 取库兵,释死罪,缚 辱郡太守、都尉, 杀二千石,为 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 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 级,及以法诛通饮 食,坐连诸 郡,甚者 数千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 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 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 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 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 ,虽有盗不 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 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