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 疾反国,报 劳臣,而 怀女德, 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 曰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