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