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