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 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 敢不竭能以徇其主 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 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 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 。是故主独 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 乐之极矣, 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