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