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