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 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 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