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