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