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 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