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