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