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 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 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 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 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