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 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 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 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 有郤,欲其败也。 成、彊杀无 咎、偃於崔杼 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 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 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 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 相国,专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