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 欺谩。劾 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