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