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