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 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知 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 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 胜之尚之,故狱 吏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 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 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 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