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 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 上书自明。 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 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 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 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 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 曰:“汉使即 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 之,臣亦 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 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 遣汉中尉 宏即讯验王。王闻 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 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 何,不发。 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 者雷被等,废 格明诏,当 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 卿请废勿王, 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 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 知得削地, 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 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 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 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 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