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 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