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