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 之术者也 。督责之,则 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 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 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 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