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