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 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 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 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