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