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