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以说 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 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 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 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 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 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 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 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 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 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 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 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 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