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 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 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 年四十当安坐 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之趋也 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 。後闻医灸之即 笃,此论病 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 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 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 死。所谓气 者,当调饮食 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 气。故年二十 ,是谓“易 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 灸至气逐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