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 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 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 赏罚以致治;披 腹心,示情素, 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 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 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 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 苟容,不 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 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 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 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 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 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