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