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