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