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 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