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 让之曰:“事 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 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 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 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 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 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 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 以逆主为好,行 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 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 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 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