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