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