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