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