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