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